答辩是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我院严格依据答辩工作方案和程序规范组织(具体内容详见各专业单独通知),答辩过程公开进行,允许其他教师和学生旁听。
土木工程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如下:黄然教授、胡华教授、丰正伟副教授、李飞燕教授、林龙镔副教授。
一、具体分组
本学年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一辩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时间 | 地点 |
土木专业答辩组1 | 李飞燕 | 薛艳霞、黄丹青 | 5月10日(周日) 9:00起 | 公1#401 |
土木专业答辩组2 | 李琨 | 杨世云、黄起益 | 公1#504 | |
土木专业答辩组3 | 郭培成 | 孙芳宁、黄昊 | 公1#503 | |
土木专业答辩组4 | 苏振超 | 沈耀辉、卢志红 | 公1#501 | |
土木专业答辩组5 | 阙仁波 | 危艳、张荣洁、 黄旭、徐久红 | 生化C#201 | |
工建专业答辩组1 | 林龙镔 | 沈耀辉、丰正伟 | 5月8日(周五) 8:00-14:00 | 主2#402 |
工建专业答辩组2 | 陈颖龄 | 林建辉、杨琳 | 5月8日(周五) 8:00-10:00、12:30-16:30 | 主2#408 |
造价专业答辩组1 | 丰正伟 | 林龙镔、吴贵弟 | 5月9日(周六)9:30起 | 公1#401 |
造价专业答辩组2 | 陶娟 | 黄然、宋云珍 | 公1#402 | |
造价专业答辩组3 | 黄晨然 | 甘文静、魏津昌 | 公1#403 |
二、答辩实施过程
1.答辩资格确认
(1)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工作;
(2)成果数量及质量经指导教师评价满足答辩要求;
(3)成果提交系统查重,重复率满足各专业要求。
满足上述三项条件,学生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流程
(1)负责教师将学生分组、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学生,学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
(2)学生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进行介绍,宜聚焦个人在设计工作中的主要贡献,时长7分钟左右;
(3)答辩教师就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相关问题,问题总数不少于3个,问题宜围绕学生的成果展开,通过问题回答能够较好地突显学生接受的训练及对相关理论的掌握情况,时长5分钟左右;
3.成绩评定
答辩教师就学生的成果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答辩教师的平均分做为答辩是否通过的评价依据。
答辩分数60分及以上,学生通过答辩。答辩分数不达标,学生不能通过该次答辩。学生须对成果进行进一步完善,并参加二次答辩。
答辩教师对学生的最终答辩成绩如存在不同意见,应尽可能在本组答辩教师范围内协商,并商讨确定最终成绩,过程可适当记录。
三、最终成绩评定
答辩成绩和指导教师的评定成绩,进行加权平均,最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和等级。
毕业论文/设计评定采取百分制。评审要素如下:
(一)50分: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主题明确,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及应用价值;文献丰富,理论依据充分;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论点突出,论证严谨充分;行文及引用规范。
(二)20分:报告准备充分,报告内容充实,紧扣主题,表达准确,论文(设计)思路、论证方法、数据分析等表述条理清晰。
(三)20分:答辩过程中,基本概念清晰,能够全面运用所获得的知识或成果内容准确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
(四)10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创新与突破。
总分60及以上为总体评价“合格”,总体评价“合格”方可“答辩通过”并取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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